前言:目前,广东和香港的许可证处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1.累计纳税额超过10万元的,可以申请一副两地牌;累计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,可以
目前,广东和香港的许可证处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累计纳税额超过10万元的,可以申请一副两地牌;累计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,可以申请两副两地牌;累计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,可以申请三副两地牌;
2.香港、澳门、台湾、外国公司称为商号,投资公司称为内承单位;
3.同一内承单位投资多个商号的,按投资比例计算每个商号的纳税额;
4.同一商户投资多个内部承包商的,允许以不同内部承包商的名义申请粤港车牌,但每次申请只能计算一个内部承包商的纳税额,两个地方的牌照数量将计入商户的名额。如果X商户选择A企业作为内部承包商,A企业纳税额应达到10万元以上;X商户可以选择B企业作为内部承包商,但B企业纳税额必须超过50万元;如果X商户需要申请更多的两个牌照,所需纳税额按第一点计算;
5.根据本申请条件办理的粤港地牌只能通过港珠澳大桥港口,港口选定后不能变更;
6.已申请其他港口广东、香港、的商号,也可按上述条件申请港珠澳大桥港粤港牌,*多3副;
7.自申请批准之日起,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,除车辆严重损坏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,同一年内不得更换备案司机和备案司机;
8.指标有效期为一年;到期后,上一年内承包商纳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,可延期一年;同一商户名下有多个指标的,两地车辆延期业务按5万元办理;